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2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40%、6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7件9人,同比分别下降61.11%、70.9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件4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20%。2.共受理审查起诉86件95人,同比分别上升115%、86.27%;经审查,决定起诉50件59人,同比分别下降100%、103.45%,共决定不起诉40件45人,同比分别上升263.64%、246.15%。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3件4人,同比分别下降20%,55.56%。2.共受理审查起诉5件5人,同比分别下降72.22%、77.27%;经审查,其中1件已改变管辖至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三、职务犯罪检察
1.未受理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2.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件1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件1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未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2.共受理审查起诉1件1人,目前正在办理中。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未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减假暂”监督。未发现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5.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询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6.日常检察。发现看守所监管不当,提出纠正意见4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
七、行政检察
未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6件。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件0人,决定不起诉2件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0件0人,决定起诉2件2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件。2.刑事申诉情况:无。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救助金额2.4万元。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