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4月13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一行3人到剑河县久仰镇久敢村对2020年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王某花进行实地回访。
2020年,王某花因其丈夫杨某军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造成王某花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王某花到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本院办案部门审查,认为王某花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王某花家庭进行救助,并将2万元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王某花手中,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其家庭面临的困难。
在回访中,本院干警询问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通过回访了解到,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全部用于被救助人王某花家庭的日常开支和供子女上学。被救助家属表示,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解决了现实困难,被救助人感动的致谢国家的好政策,感谢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
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拓展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注重救助工作的实效性。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能够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生活动态和思想情况,切实体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和人文关怀精神。
随后,回访干警一行在该村开展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问卷调查和发放刑法、民法、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国家司法救助等宣传资料80余份,广泛进行法治宣传,并通过具体的案例讲解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难点问题,得到在场群众的称赞。他们赞扬检察院工作联系群众、宣传接地气,是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