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河县检察院作为县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在党组书记、检察长潘竹屏的带领下,对南哨镇、太拥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上述两个乡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督导,主要对在组织机制、线索排查、宣传动员、台账整理与材料收集、活动载体、打击情况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南哨镇、太拥镇基本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镇党委领导都普遍重视亲自参与,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关机制、有人员、有办公场所;二是工作有推进,资料整理比较齐全,基本能按照部署督导细化要求整理,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文件、线索摸排表、打击情况简报等;三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高,社会治安好,在走访调查中,村民均称没有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普遍称赞党的政策,社会治安好。
督导检查中还发现被督导的乡镇普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扫黑除恶战果无体现。二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村民对扫黑除恶此项工作了解少,宣传简报上报和采用数量不够。三是整理台帐不规范、不够细致。
第六督导组组长潘竹屏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党中央部署下来的一项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的政治任务,乡镇必须抓细抓实。为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持续动力,潘竹屏向被督导的乡镇提出建议:一是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召开阶段性会议,总结经验;二是各乡镇需要认真排查收集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打击,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营造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四是做好资料台帐的收集管理、归类建档工作,做到有目录、有分类、有内容,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