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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电梯安全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案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幸福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该院随即立案进行调查。经现场核实、询问证人,查实: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幸福社区是该县易地移民安置点,共有移民1649户7069人,搬迁户于2018年开始入住,2019年9月全部入住,均来自剑河县各个偏远贫困山区。该安置点共有安置房15栋,电梯52台。根据对电梯进行逐一调查,发现部分电梯未经检验即投入使用,运行存在颠簸和异响;部分电梯按键损坏无人维修,未安装监控,报警设备不能使用;所有电梯轿厢内和出入口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乘客安全守则、警示标志和应急救援标识,所有备用电源均未启用,经常出现困人现象等情况,严重影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出行安全,群众反映强烈。

2020年7月16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移民局、县仰阿莎街道办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履行职责,及时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安全。2020年9月,相关行政机关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及时跟进了解整改落实情况。

【公开听证情况】

为全面了解电梯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治,整治效果是否达到检察建议目的,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准备。一是深入现场进行跟进了解。听证前,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相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查看,对照行政机关的整改报告逐一核实,并拍照固定证据,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前的图片进行比对,核实行政机关的整改是否真实。二是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及听证员。确定参会人员包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移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县仰阿莎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员,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相关人员、人民监督员和社区代表担任听证员。三是发出听证会通知,告知听证会参加人听证案由、听证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听证会的程序、作用和目的。

听证过程。2020年11月3日下午,听证会在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步骤进行:(一)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线索的来源、调查核实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的依据和跟进了解的结果,并向与会人员展示检察建议书发出前后的电梯图片对比情况;(二)由相关行政机关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介绍和说明。听证会上,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移民局和县仰阿莎街道办分别对其整改的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介绍和说明,四家行政机关组成专门工作组,多次会商解决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电梯通过检验、安装了摄像头、损坏部件也已得到维修、警示救援标志均已张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已经逐一销号解决。(三)由听证员进行提问、讨论和发表意见。4名听证员在听完案情介绍后,均表示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小区群众做实事、解难题,值得称赞;收到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行动迅速,通力合作,共同排查、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问题,并积极整改,效果明显,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值得肯定。(四)由相关行政机关发表最后陈述意见。以上四个行政机关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让四家单位高度重视,形成合力联合起来共同整治电梯安全隐患,让老百姓出行更安全、更放心。(五)由会议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

听证结果。通过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建议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对行政机关不予起诉。

【监督意见】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据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履职证据,以及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决定对案件进行终结审查,并立即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议,向以上四家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终结审查决定书》。

【典型意义】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脱贫发展的重要抓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改善了偏远山区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但因住房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搬迁住户的生产生活,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被大打折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电梯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将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并通过公开听证,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1、通过公开听证促进司法公开。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过程公开透明,以公开听证形式构建阳光、透明公益诉讼审查模式。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公益诉讼案件基本案情、线索来源、调查取证程序、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行政机关对整改措施进行充分说明,将案件整体流程向与会人员进行详细的介绍,让听证员对行政机关整改效果进行公开评议,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进行公开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2、通过公开听证促进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是否进行有效整改、整改效果如何,群众代表最有发言权。本次公开听证邀请社区代表作为听证员,既是电梯使用者,又是移民安置点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听证会上谈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前后的亲身体验和感受,谈广大移民住户是否满意和认同,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是否起诉或者终结审查处理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政协相关人员公开听证,有利于集思广益,对电梯安全使用、日常维护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通过公开听证宣传检察职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的新业务,社会知晓率低,通过开展公开听证,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既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又能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来,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同时向人民群众表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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