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动态  通知公告    法律监督     检察文化    以案释法    自身建设   理论研讨  专项活动    学习园地    图说检察    检察听证网 
欢迎访问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检索
检察新媒体
新浪微博剑河检察
新浪微博剑河检察
微信公众号剑河检察
微信公众号剑河检察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今日头条客户端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今日...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概况>>工作报告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10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竹屏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在新的历史方位中,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稳进、落实、提升”的要求,坚持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再获新发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严惩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98人,批准逮捕4162人,批捕率为63.27%,批捕人数同比下降31.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8238人,提起公诉111182人,起诉率为76.47%,起诉人数同比上升37.88%。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重大刑事犯罪1519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14人,办理了王某、李某某等5人电信诈骗案件。起诉“黄赌毒”犯罪1028人,依法打击了在剑河县内贩卖毒品零包50余次的周某某等10人。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打击虚开发票、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218人,办理了王某某涉嫌虚开3700万元发票案。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起诉1126人,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针对县域内河流、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回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0余吨,清理河道20余公里,清理水域面积50余亩,以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立足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用心用情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投入1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继续选派占全院近70%的干警驻村,突出抓好贫困户稳定增收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法治扶贫,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稳定、侵犯农民权益的犯罪55人,起诉1314人,对涉贫人员轻微犯罪不起诉56人,在3个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设置检察联络室,接受法律咨询、帮助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做好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工作,向9名涉农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5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针对幸福社区住房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电梯安全整改效果明显。2020年,我院分别被省委、州委、县委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政治担当,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效。起诉涉恶犯罪案件113人。强化打财断血,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准确全面清查涉案财物,巩固证据,监督涉恶财产追缴和没收工作。加强综合治理,做实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办案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0份。如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渣土运输行业的规范管理,消除工程强揽和行业非法控制,形成公平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15次,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氛围。名干警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与县工商联共同举办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协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民营企业相关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48人。疫情期间对剑河县民合服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持续加强反腐败工作。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上级院指定管辖和县监委移送案件66人,起诉66人,法院均已判决。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共追回赃款197.5万元。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积极投身疫情排查防控一线,派出21名干警职工深入乡镇(村居)参与卡口执勤和疫情排查防控,安排200人次到街面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夜间警车巡逻,参与治安维稳联防工作。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妥善办理涉疫情审查逮捕案件1件,着力维护疫情期间社会总体稳定。加强看守所疫情防控指导,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人次,所有来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检察长接待和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16次。创新机制建设,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护合法权益协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7.6万余元。积极开展巡逻防控、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人民群众对县检察院的满意度为99.66%,位列全州第四。

二、强化检察监督,稳固筑牢司法公信基石

加强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0件次,追捕1人,追诉7件次,书面纠正侦查机关等违法办案4件次。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因证据不足不批捕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中不当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建议启动再审27人,法院均已再审并改判。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88人,确定型量刑建议8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26%。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有关部门在刑罚执行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和执法不规范情况,办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121人,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得到了纠正和整改落实。办理的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一件电信诈骗案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努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均获得法院采纳和回复。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形,办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案件16件。在办案中积极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7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件,依法立案7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绝大多数公益受损情形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未建设消毒设施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守好国有财产司法防线,围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督促监管部门收回国有财产价值及资金1800余万元。办理的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分别被省、州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

努力做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厉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审查逮捕10人,起诉10人。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无社会危险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6人;对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的,批捕2人,起诉4人。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联合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单位在县民族中医院成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建立合适成年人见证员到场制度,聘请5名具有一定教育经验、心里辅导知识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办案见证员。与教育部门共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校园周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为在校学生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2020年,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被州妇联评为“黔东南州巾帼文明岗”,一名干警被评为“黔东南州巾帼维权先进个人”,办理的件非法拘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强化人权司法保护。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36人,不起诉76人,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5。构建良性检律互动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37件,律师参加公开听证、公开答复8次,接待律师26人次,提供电子阅卷26次。

三、强化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求,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强基层打基础,夯实检察事业的立身之本。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组织全体干警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院党组报告工作15次。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院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在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实行“党建+”的工作模式,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头力。

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科学设置办案组织,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11件,占案件总数的43.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157228人,件数占比95.79%,更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落实“案-件比”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案件提前介入程序,强化引导侦查,严把审查关,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同比下降18.9%,提高了司法效能。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检察核心能力提升业务培训,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省检察官学院、学习强国APP、检答网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00余人次。聘任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检察智能化建设,实现所有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政法智能化办案平台办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干警创先争优。2020年,我院继续保持“全省文明单位”称号;第三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三等功”,3名干警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范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三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实施办法,全院共填报记录事项12件。强化办案全流程监督,纠正案件流程不规范问题23次,开展案件评查193件,把廉政风险降至最低点。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公务接待、财务开支等规章制度,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深入走访群众530户,走访学校、企业4家,收集、办理问题线索和建议意见10余件,为民排忧解难,增进血肉联系。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将接受监督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专题报告2018年以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件,向县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346人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工商联的常态化联络,邀请参加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0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5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05件,重大案件信息300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深入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检察工作关心有加、帮助良多。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仍然存在,精品意识和追求极致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主业有待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建设还亟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忠诚履职,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上有新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严格司法办案,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有新作为。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胸怀两个大局,坚持把检察职能行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聚焦我县“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依法施策,优质服务。以更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又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立足司法办案,规范完善检察建议工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大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独特作用。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围绕健全司法监督制度,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办案、诉讼为主要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公益诉讼、诉讼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夯实发展根基,在加强检察监督能力建设上有新气象。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查找和解决检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锤炼检察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检务管理现代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全体检察人员履职绩效的科学考评,突出司法质效,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严”的主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做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给检察人员戴上“紧箍咒”、筑牢“防火墙”。

各位代表,初心指引方向,目标引领未来。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担当实干,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版权所有: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贵州省剑河县仰阿莎西大道35号  邮编:5564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