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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月10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竹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司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新的发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平安剑河、法治剑河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776人,受理人数同比减少1.30%;依法批准逮捕55人,批捕人数同比减少21.21%,批捕案件结案率为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7140人,受理人数同比减少27.08%;提起公诉104人,起诉人数同比减少19.34%,公诉案件结案率为95.28%。依法快捕快诉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财产、人身权利的犯罪,共批捕1718人,提起公诉2333人,迅速批捕了社会影响恶劣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龙某某。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工作力度,提前介入案件3件,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得到精准打击。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对2017年以来我院和县公安局办理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等488件案件进行排查,确保打击不漏。注重法治宣传,在县城各小区、城中村的醒目位置安装20个宣传栏,到乡镇、集市开展宣传活动16次,着力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将化解涉检信访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妥善办理群众信访33件次、刑事申诉案件34人。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件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为生活确有困难的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5.6万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树立生活信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把握和处理从宽与从严的关系,对主观恶性较小、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20人,不起诉39人,其中刑事和解不起诉1830人,积极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新进展。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和实行分案起诉,为防止涉罪未成年人在羁押场所“交叉感染”,对2名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无社会危险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对23人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起诉强奸幼女和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4人。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及法律援助等特殊制度,为6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律师提供辩护,对7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批准亲情会见7次。在我院的关怀下,一名曾经反抗“抢亲”的苗族贫困女学生已考上大学,我院为其争取了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费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千余学生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大型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5场次,对2万余名在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0184月,我院被团省委命名为贵州省“青少年维权岗”。

二、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在服务发展中展现司法作为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切实“察企情,解企优”,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等活动34次,开展 “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1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0件次,提出意见建议8条,促进企业预防犯罪防控风险。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犯罪,对华润新能源公司建设物资被盗案快捕快诉。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依法从宽办理“剑榕高速”非法占用农用地系列案件,对承建企业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企业发展解除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和服务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加大定点帮扶力度,依法开展服务保障工作。选派2名干警蹲点驻村帮扶;投入15万元加大对南加镇塘化村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项目资金27.85万元;为岑松镇塘脚村协调资金10万余元;组织干警开展精准识别工作,走访贫困户290人次;在“扶贫日”募捐扶贫资金5000元,为群众办实事126件;赠送结对帮扶学校展牙小学教学设备1套、图书133册。积极开展法治扶贫,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一贪污民生资金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加强扶贫领域法治宣讲,派员为全县扶贫干部上法治课,筑牢广大干部扶贫工作的法治底线。

切实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守护绿水青山。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人,提起公诉1010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共督促补植复绿树木20.08万余株,修复林地耕地293亩,清理处置各类生产废渣、生活垃圾50余吨,整治污染企业4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毒、涉枪、赌博犯罪,共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15人,正在审查起诉8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39场次,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宣传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全力维护稳定,遇重点时期、重大节庆活动、重大突发事件,严密安排部署维稳工作。积极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打击非法集资和传销诈骗等专项工作,助推基层平安创建。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不断拓宽监督领域、丰富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1人,依法纠正漏捕1人,追诉6人、5个单位。针对公安机关侦查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次,公安机关均予以纠正。在办理肖某某涉嫌失火案过程中,经审查核实,犯罪行为非其所为,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有效防止错案的发生。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均得到采纳。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凡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7.12%,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维护安全稳定,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15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件。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的采纳率为100%;纠正超期羁押23人。加强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对1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罪犯,建议相关部门收监执行,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份,办案量同比上升210%。其中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立案监督11人。通过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3万余元,生态环境整治及网络餐饮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把握创新发展方向,全面落实司法改革

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细落实。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扩大员额制检察官权限,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已经完成,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近20%,有效提高了司法效能。司法责任制制度已经建立,办案团队已经组建,办公办案经费已上划州级统一管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亲自办案69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量的26%

积极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协作机制,组建了职务犯罪检察团队,专门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依法办理由剑河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实现了与监察委办案的有序衔接,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紧紧抓住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继续推进统一业务应用、司法办案辅助、大数据分析服务等电子系统,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县委和州检察院部署的“两法衔接”工作,与国土、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11家单位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今年,在“两法衔接”平台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345件。

五、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部署要求,大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及周一学习例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举办“一月一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强化党员日常管理,规范支部学习制度,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端正队伍意识形态认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强化队伍综合素能,把学习培训作为开阔干警视野、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选送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组织的教育培训68人次,参加视频培训270人次,派遣1名班子成员到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挂职学习。强化岗位练兵实效性,通过开展公诉人辩论赛、法律文书制作、办案系统应用等竞赛活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2018年,我院被省检察院党组授予基层检察院“4+1”工程建设先进院;2名干警分别在全省、全州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

不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工作要点和“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细化任务,推动责任落地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约谈、大走访、大教育”专项教育及谈心家访活动,筑牢检察人员工作生活上的“防腐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警示干警廉洁从检,干净用权。结合州检察院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推动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今年我院获评“全省文明单位”称号。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规范检察权运行

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将检察权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

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规矩,听党话、跟党走,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凡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州院党组请示报告。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精神,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专题报告2017年以来开展批捕、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上门走访人大代表148人次。认真对待代表意见建议,办结代表意见建议16条,切实做到整改100%、答复100%。为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工作短信1万余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参加县政协专题协商会,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指导、参加“两长”论坛、“检察开放日”、执法检查、案件公开审查、岗位练兵等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0,重要案件信息45,发布法律文书95份。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接待律师阅卷18次,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28次。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构建覆盖全院全流程的监督机制,实行系统自动分案和网上办案,实现办案全面留痕、动态监控。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个案评查、案管流程监控、检察委员会议题审前过滤等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共评查各类案件171件,反馈业务不规范问题75件次,发出业务分析通报4期,案件流程监控32件次,召开检察官会议讨论案件9件次,促进案件质量提升,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剑河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明显改进、法律监督属性更加凸显。这些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与认同。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精准对接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举措需更细、更实、更有针对性。二是面对法治建设新要求,检察监督力度和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加快步伐。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政治强检之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和严格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走履职强检之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坚决打击多发性侵财侵权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定不移走监督强检之路。切实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努力实现检察监督与监察、侦查、审判、司法行政的有效衔接。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发挥诉前程序和检察建议作用,促进公共利益保护和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坚持主体意识,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工作,坚定不移走改革强检之路。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妥推进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的重新整合,构建更加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特点的机构新体系。大力推进诉讼的公开民主透明,深化检务公开,构建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关系。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坚定不移走护民强检之路。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中心的工作。加大人财物帮扶投入,积极引导激发村支两委和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持续加大对发生在涉农领域、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走素质强检之路。强化队伍政治素质,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使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和思想自觉。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毫不放松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检察铁军。完善制度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和创造力,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营造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各位代表,同志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决战之年,检察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有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在新的伟大征程中,谱写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剑河检察事业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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