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河县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及高检院科技强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将2017年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我院根据省、州院推进大数据应用统一部署,不断强化科技意识与科技思维,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辅助司法办案、服务管理决策中的综合效能,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与检察工作的深入融合,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院“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成立 “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先后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5次,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大数据应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明确一名分管副检察长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大数据应用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设立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大数据应用推进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四是拟定详细的目标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层层压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将大数据应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真正让干警动起来,把大数据用起来。
(二)搭平台、建系统,业务大数据库已见雏形
按照省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已建成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检务公开和办事服务5个平台。目前,上线运行的系统包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电子卷宗系统、统计模块、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机要通道、检查门户系统、检务保障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平台、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律师阅卷系统等18个应用系统。各应用系统按照数据采集方式和标准进行规范采集,“检察业务大数据库”已见雏形。
二、取得的成效
今年上半年,我院通过大数据的应用,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一是运行司法办案辅助系统,以案件分析、证据审查、文书编写、量刑计算、出庭公诉、类案推送等模块为依托,为司法办案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服务。该系统对2件案件进行审查分析并量刑计算,准确率100%。二是运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方面,利用信息化模块,将文书、受案、立案、回避等办案流程中38类110个侦查活动监督事项分解,运用该系统对26件案件进行监督,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2件,生成《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三是运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对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体检”,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统计分析并形成评查分析报告,实现评查过程网上运转,评查数据网上分析,评查报告网上生成。该系统对70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优秀率100%以上。四是职务犯罪侦查查询信息系统办理的2件职务犯罪案件,均无违法违纪办案、无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有效促进了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转型升级。五是利用法检互联,做到检察机关与法院信息共享,协同移送案件42件次,将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同步同数移送,初步实现审查起诉案件与法院进行信息共享;六是利用电子卷宗系统制作上传电子卷宗69件258册。电子卷宗上传后,承办人可以从电子卷宗中有选择性复制出电子笔录,节约办案时间。而且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依据,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七是12309服务平台、律师阅卷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运用大数据系统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20条、公开法律文书51份,办理律师预约申请18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八是运行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监控各类型案件办案周期、结案情况等特点,查看办案检察官工作业绩数据,掌握业务统计报表,发挥“大数据”全天候监督的“第三只眼”效能。该系统,数据分析涵盖10个业务条线,产生并分析各类数据22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继续把推进大数据应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将重点推进公检互联系统、案件智能研判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的应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提升我院科技强检的水平,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28日